芝罘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芝罘( zhī fú )区隶属烟台市,地处黄海之滨,山东半岛北端,面积169平方公里。芝罘自然条件优越,物产富庶,是全国著名的海珍品基地和名优果品之乡。 2006年底,全区总人口69.53 万人,人口密度为4115人/平方公里。芝罘区辖黄务、幸福、只楚、世回尧、东山、毓璜顶、向阳、通伸、凤凰台、奇山、白石、芝罘岛12个街道办事处,142个居委会。烟台市芝罘区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外洋通商口岸之一,因其北部的中国最大、世界最典型的陆连岛—-芝罘岛而得名,世界权威的《大不列颠百科全书》中标称烟台即为“CHEFOO”。“芝”即灵芝。芝罘岛的形状,恰似一株巨大的灵芝;“罘”即屏障。芝罘岛横卧在黄海之中,似一道天然屏障,护卫着身后的沃土。也就是说这个岛有“灵芝”一样的形状,有“罘”一样的作用,因此称之为“芝罘岛”。